广西一涉恶团伙非法拦路收取“过路费”,两被告均获刑五年半

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7月19日下午消息 , 宾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非法拦路收取“过路费”涉恶案 , 日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近日 , 广西宾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非法拦路收取“过路费”的涉恶势力团伙骨干成员吴某某、邓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一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 , 2017年4月至2018年7月 , 吴某某、邓某某等人员 , 以山场权属存在纠纷、运输车辆超重超载、车辆通行易发事故等理由 , 多次聚集采取哄闹滋扰、阻挠拦截等手段 , 非法拦路收取“过路费” , 妨害广西金某林业公司运输车辆正常通行 , 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

案件经公开审理 , 宾阳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吴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邓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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