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必究,往往就是“小恶必究”|长江评论( 二 )

这些行为 , 主观恶意或是造成危险的概率都不大 , 在日常舆论中往往被描述为“小恶” 。 正是面对一系列这样的“小恶” , 执法力量果断出击 , 依法惩治不含糊 。 这个现象值得我们关注 。

说是“小恶” , 但给人带来的困扰 , 甚至造成的安全威胁 , 一点也不小 。 譬如“抢方向盘” , 起因往往是乘客与司机发生了纠纷 , 乘客也没有施恶的企图 , 只是行为“任性”一点 。 但这种行为不顾一车人的性命安危 , 其实性质恶劣 , 危险一旦产生 , 后果不堪设想 。 重庆万州公交坠江事故发生后 , 整个社会对“抢方向盘”提升了警觉 。

“小恶”也是恶 , 这个“恶” , 首先是违法之恶 。 高铁抽烟听上去只是不文明 , 不守规则 , 但事实上《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明文规定高铁上吸烟会被拘留以及罚款 , 高铁抽烟属于违法行为 。 但在现实中 , 遇到高铁抽烟的行为 , 采取执法强制手段还是批评教育一番 , 似乎只在两可之间 。 面对这种行为不去较真 , 久而久之 , 大家看待高铁抽烟只是当作不文明行为 , 没想到这是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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