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宣布11条举措 促进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 二 )

  4、允许境外金融机构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 。

  5、支持外资全资设立或参股货币经纪公司 。

  6、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的过渡期 , 由原定2021年提前到2020年 。

  7、取消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75%的规定 , 允许境外投资者持有股份超过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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