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保证金1000万、取消中标资格!中铁十四局提供虚假材料遭重罚( 三 )

(一)取消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

(二)招标人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根据《安庆市沿江东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7.3.3条之约定及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诚信投标承诺书》第三条之承诺 , 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0000.00元)不予退还 。

(三)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1次 , 并予以公开披露 , 披露时间为6个月 , 自2019年7月19日起 , 至2020年1月18日止 。

通报、处罚执行部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处理文件号:庆公管〔2019〕2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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