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要求换“惊魂”电梯 物业:是否更换需先检测( 六 )

  但物业的回应 , 并没有减少臧女士的担忧 , 她表示 , “有可能(电梯)就这个星期好好的 , 之後这件事便不了了之了 , 但隐患一直存在” 。

  律师说法

  如业主数量达标 可直接要求换

  北京市社会组织法律调解中心副理事长张新年律师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 电梯属於建筑物重要的附属设施之一 , 事关业主出行安全 , 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 , 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 业主可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 且该项权利并不以成立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为前置条件 。 物业公司应当接受监督并尊重雇主意见 , 在“更换电梯”的问题中 , 若要求更换电梯的业主数量达到了法定标准 , 业主们有权直接要求物业公司更换电梯设备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