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播回应在直播中用“人民币”点烟:用的是假币( 四 )

澎湃新闻致电该校 , 截至采访人员发稿时并未获得回应 。

7月22日 , 针对该名主播在直播中用面额为百元的人民币点烟的行为 , 北京市社会组织法律调解中心副理事长张新年律师告诉澎湃新闻 , 依据《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及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 对于故意毁坏人民币的行为应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但张新年律师指出 , 对于该款规定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即真币) 。 若视频中男子烧毁的确为“假币”则不在此限制之列 。

张新年表示 , 若烧毁的人民币为真币或该人民币本为假币 , 但涉事男子隐瞒实情谎称其为真币 , 则涉事男子将该的视频发布到网上进行“炫耀”并使其得以广泛传播的行为可视为一种对“人民币”的蔑视与挑衅或涉嫌治安违法 , 若经有关部门调查属实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 视情节轻重处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 。 反之 , 若涉事男子在点烟前已告知烧毁的为假币 , 则其发布“假币点烟”视频的行为是否涉嫌治安违法尚有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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