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检察院依法对省投资集团原总经理张春雷决定逮捕

日前 ,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 , 对该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春雷(正厅级)作出逮捕决定 , 并指定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时认定 , 犯罪嫌疑人张春雷在担任省投资集团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等职务期间 , 利用职务便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他人贿赂 , 数额特别巨大 , 其行为已涉嫌受贿犯罪 。  

张春雷涉嫌受贿一案 , 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 , 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 目前 , 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编辑:李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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