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老板接手中介公司20天就失联 涉及金额20多万元( 三 )

租客权益受法律保护

采访人员来到潮鸣派出所,派出所民警告诉采访人员:“从这个月初开始,我们已经接到多起租客报警,说他们向杭州速锦公司支付了租金,但是房东却说没收到租金,要把他们赶出去。”该民警表示,110近期已上门处理多起由此引发的纠纷,不过他建议,此类消费维权纠纷应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反映。

“目前我们已经接到3名租客的投诉。这几天我们一直在联系杭州速锦负责人,但是联系不上。房东和租客都是受害者,对于他们之间的纠纷,我们只能协调。协调不成,建议走法律途径。”下城区东新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傅明亮告诉采访人员。

房东认为自己没有收到租金,把租客赶出去天经地义;租客认为自己已经付了房租,就有权继续住下去。对此,法律有何规定?

“由于签订了托管协议,房东授权中介将房子对外出租,实际上房东和租客并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房东和中介,中介和租客,这两个合同关系不能混为一谈。”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王振翔律师认为,向房东支付租金的义务主体是中介公司而非租客,房东认为没有收到租金就要赶租客走,这从法理上站不住脚。

“在中介跑路的情况下,如果租客事先已向中介支付了3个月房租,能够拿得出付款凭证,那么房东只有等到3个月之后才可以收房。至于如何讨要这3个月的房租,房东可以起诉中介公司。当然,租客支付给中介公司的押金也一样,只能向中介公司要,不能说押金讨不回来了就可以再多住上一个月。”王振翔解释说。

不过,王振翔也坦言,由于牵涉金额不高,此类纠纷发生后最终对簿公堂的并不多,房东租客协商各退一步,共同承担损失的情况较为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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