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刺死闺蜜被判死缓,律师:情感纠纷从宽确有规定( 二 )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邢鑫告诉澎湃新闻 , 将情感纠纷或者恋爱纠纷作为不判死刑或者判处死刑缓期的理由 , 来源于最高法的指导意见 。

邢鑫表示 , 1999年《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显示 , “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 , 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 , 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 。 ”

邢鑫称 , 2010年 , 最高法在《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再次强调了这一点 , 该文件强调 , “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 。 ”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告诉澎湃新闻 , 根据《刑法》第67条第3款的规定 , “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未能主动投案 , 虽不属于自首 , 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 , 可以从轻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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