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退休中人,需要了解这些关于退休金补发的问题( 三 )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是从2015年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 。 按照相关政策 , 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 , 加发过渡性养老金 , 并设置10年过渡期 , 实行新老计发办法对比 , 就高不就低 。 说得通俗一点 , 就是对于“中人”的养老金金额 , 按照新旧两种方案测算 , 按照测算结果金额高的那个数据发放 , 其中的差额 , 由国家财政补贴 。

在退休后的待遇方面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有额外的补助 , 即职业年金 。 在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办法里面确实有关于职业年金的条款 , 即“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 , 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 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 , 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 工作人员退休后 , 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 职业年金的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 。 ”

不过 , 自2014年10月以后陆续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直领的仍然是按2014视年9月工资标准计算的预发养老金 。 当然 , 等到各地正式养老金方案出台后一定会一分不少补上的 。 比如江西省赣州市2018年1月份就出台了中人过渡性养老金正式方案 , 不但陆续把巳退休中人时预发养老金按新标准如数补发到位 , 还从2月份起发放了正式的过渡性养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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