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小伙打人还掰断民警手指,这案子判了!( 二 )

王冲交代,当日中午,他与老乡一起吃饭,期间每人喝了3斤黄酒,具体的细节已经记不清了,处于断片的状态,后续发生交通事故、袭击民警的事情全都不记得了。

扬中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王冲以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且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王冲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王冲曾因违法被行政处罚,可以酌定从重处罚。

最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扬中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王冲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人民币3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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