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建设医联体不得变相取消合并中医医院( 二 )

  针对目前少数地区的不当做法 , 通知特别强调 , 人口较少、县级中医医院能力较弱、确需只组建成一个“医共体”的县域 , 要向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 。 已经只组建一个“医共体”的县域 , 中医医院法人资格保持不变 , 确保中医医院性质、名称、功能定位不变 , 人员编制、床位数总量不减 。

  通知还提出 , 鼓励组建由三级公立中医医院或代表辖区内中医医疗水平的中医医院牵头 , 其他若干家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康复机构等为成员的城市医联体 。 城市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可利用技术、人才、品牌等优势 , 优先与区域内县级中医医院通过共建、托管等多种形式组建医联体 , 提升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

  此外 , 通知提出加强中医专科联盟建设 , 并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成立区域中药制剂中心 , 促进区域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申报、委托配制和推广运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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