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例( 二 )

上述案例中,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背离初心使命,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必须严肃查处。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引以为戒,坚持理想信念高线,严守党纪国法底线,始终保持勤政廉政、为民服务的公仆本色。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政治责任扛在肩上,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认真落实中央督导要求,以强有力的“打伞破网”措施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采访人员 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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