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民医院原院长张法灿受贿1221万元,一审获刑13年( 二 )


广西人民医院原院长张法灿受贿1221万元,一审获刑13年

----广西人民医院原院长张法灿受贿1221万元 , 一审获刑13年//----[ ]

法院认为 , 被告人张法灿身为国家工作人员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数额特别巨大 , 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 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

根据被告人张法灿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认罪态度 , 法庭作出上述判决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