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校住宿费收费标准徵求意见:每间住宿不超8人( 二 )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

  高校应当根据其实际住宿时间 , 按月计退

  高校安排公寓 , 应充分考虑学生实际情况 , 便於学生学习生活 , 又有利於高校统一管理 。 高校住宿费属於行政事业性收费 , 收取时应使用“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 , 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徵收管理系统”全额上缴财政 。 学生住宿费按学年或学期收取 , 不得跨学年预收 。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 , 高校应当根据其实际住宿时间 , 按月计退 。 对寒暑假期间未离校的学生 , 高校应当妥善安排住宿 , 不得加收住宿费 。 学生外出实习或访学、休学一学期以上 , 不返校住宿且办理退宿手续的 , 期间不收取住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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