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以传销为名抢劫,以做生意等名义将新人骗到窝点( 二 )

公诉机关指控 , 在2016年至2018年7月期间 , 何某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 , 形成了以传销为幌子的恶势力犯罪组织 , 宣称与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合作 , 以销售根本不存在的天津天狮所谓的化妆品为名 , 以交友、做生意等名义将新人骗到窝点 , 以强迫被害人加入传销为由 , 实施有组织、有分工、有步骤地实施抢劫和非法拘禁犯罪 。

现在快报采访人员在庭审中获悉 , 何某等人对内宣称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是“人际网路营销” 。 该犯罪集团有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 , 总管为最高层 , 总管管理经理 , 经理管理大主任 , 大主任管理几个主任 , 主任具体管理一个传销窝点 , 管家协助主任管理窝点 。 该组织体系中只有主任以上层级才可以自由外出 , 其他人都只能住在传销窝点内 。

他们大多选择在郊区拆迁安置的毛坯房作为窝点 , 为了防止受害者逃跑 , 他们将窗户装上护网 , 平时在家中还将大门反锁 , 并在大门后放上棉被 , 防止屋内声音传出去 。 传销窝点实施半军事化管理 , 男女寝室分开 , 还设有惩戒室、课堂和严格的设置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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