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各界谴责极端激进分子侮辱国旗行径( 二 )

  香港各界人士和社会团体持续发表声明和讲话 , 强烈谴责这种践踏国家尊严和民族感情、冲击一国两制原则底线的行为 。

  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连续在社交网站发出三篇帖文予以强烈谴责 , 帖文指出 , 此举必将引起全国人民极大愤慨 , 我作出最强烈的谴责 , 并请全港市民提供资料 , 全力协助缉捕狂徒归案 。


香港各界谴责极端激进分子侮辱国旗行径

  香港大律师 马恩国:按照香港法律的《国旗及国徽条例》第七条 , 我们有法律责任去保护国旗及国徽 , 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 , 就是犯罪 , 抛弃(国旗)也是属于以公开及故意的方式侮辱国旗 , 侮辱国旗的行为是千古罪人的行为 , 是应该用法律去惩治的 , 严重地去惩罚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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