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试点鼓励医师开办诊所

  本市将试点鼓励医师开办诊所   2020年3月底前 各试点区纳入辖区医联体范围的诊所应不少于1家

  日前 , 北京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联合印发《北京市促进诊所发展试点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 提出今明两年在本市朝阳区、海淀区、昌平区、大兴区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工作 , 根据试点经验完善诊所建设与管理政策 。 方案鼓励在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 , 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医师 , 全职或兼职开办专科诊所 , 鼓励其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 同时 , 诊所服务价格实行自主定价 。

  方案明确 , 各试点区卫生健康委在建设区域医联体过程中 , 根据诊所意愿 , 将其纳入医联体建设 。 2020年3月底前 , 各试点区纳入辖区医联体范围的诊所应不少于1家 , 并在诊所和合作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双向转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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