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奸情暴露两次向情妇丈夫投毒 获刑两年( 二 )

  2018年11月26日,董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当日20时许,杨某在单位宿舍楼被抓获。同年12月1日,董某出具谅解书,念杨某两子尚幼,对其加害行为给予谅解,恳请免除其刑事责任。

  兴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采取投毒、破坏交通工具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因被告人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并据此于2019年7月3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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