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小伙改装“水陆两用”自行车 上路就被罚( 二 )

民警将骑车男子拦停后,本想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不过这名男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拒不承认,并声称这辆车是他的“发明”。男子告诉民警,他将塑料空桶和塑料瓶装在自行车上,这辆自行车就改装成了能在水上漂浮行驶的、“水陆两栖”的自行车。而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方便他平时下河捕鱼。

民警只得耐心解释,如此改装的自行车上路属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了相关法律教育,后来在民警的耐心教育下,最终男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对男子的违法行为处2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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