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政协原副主席吴国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二 )

经查 , 吴国林理想信念丧失 , 背离党的宗旨 , 违背组织原则 ,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收受他人财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 。 私欲膨胀 , 把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与他人共同非法占有国家专项补贴和奖励资金 , 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滥用职权 , 违规出借财政资金 , 造成国家经济损失 。

吴国林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 , 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犯罪 , 应予严肃处理 。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 , 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 , 决定给予吴国林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 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

【编辑:毕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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