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台“大气管控40条”( 二 )

开展车船柴油整治,每月对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加油船舶、车用尿素开展专项检查3次以上,从严打击非法经营柴油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车)。对使用不合格柴油的行为严肃查处。

(三)从严管控扬尘污染,要严格区域管理考核,实施降尘绩效考核,主城区降尘考核目标为3.8吨/(月·平方千米),郊区降尘考核目标为4吨/(月·平方千米);对不达标的,从严控制夜间施工审批许可数量。实施夜间施工限批,对各板块PM10指标进行考核,对管控不力、每周排名末位的,停止夜间施工审批许可一周。

提升工地管理标准,将现有“五达标一公示”提升为“八达标两承诺一公示”。工地必须做到“围挡达标、道路硬化达标、沖洗平台达标、清扫保洁达标、裸土覆盖达标、工程机械达标、油品达标、渣土运输车辆达标”,8月15日前,所有建筑工地签订《油品使用承诺书》《扬尘控制承诺书》,设立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各类工地主管部门加大对所管工地巡查力度,每周检查比例不少于80%。

强化渣土车管理,优化渣土白天运输管理,白天运输渣土必须使用安装防盲区装置的新型渣土车。11月底前,主城区及江宁区、浦口区渣土车更新率达到100%;江北新区、溧水区更新率达到80%;六合区、高淳区更新率达到60%。淘汰车辆直接报废或禁止在本市使用,淘汰车辆名单每月向社会公布。

(四)从严管控臭氧污染,加快实施VOCs治理,重点监管化工VOCs排放,加强对化工行业烯烃、芳香烃、醛类生产工段的监管力度,督促金陵石化公司、扬子石化公司、南化公司、扬子巴斯夫公司、江北新区化工企业按国家规定频次,自行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每月对企业进行一次抽查,不合格的责令整改,存在违法行为的,予以处罚。

强化餐饮油烟监管,11月底前,在完成4000家餐饮企业油烟整治年度任务的基础上,再整治餐饮企业1000家;完成40条餐饮示范街区创建工作;对大气重点管控区域内400家重点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装置,强化实时监管。

此外,还要强化能力建设与保障措施,构建大气自动监测网络,严格考核问责,充分发挥宣传舆论引导作用。

措施实行后,各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执法,并向媒体通报和及时曝光。力争在本年度剩下的月份提升空气质量,让南京人看到更多蓝天。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