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调整工伤保险八项待遇标准

  新华社天津8月13日电(记者王晖)记者从天津市人社局获悉 , 天津日前调整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八项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 将惠及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1.43万人 。

  天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 此次待遇调整主要有以下特徵:

  一是保公平 , 区分调整档次 。 按照工伤不同等级逐级调整待遇标准 , 伤残津贴按伤残等级由低到高分别增加180至210元 , 调整後人均伤残津贴达到3679元;工伤退休人员在增长养老金的基础上 , 再按等级分别增加30至60元 , 调整後工伤补贴人均达到566元;供养亲属抚恤金 , 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2元 , 调整後人均供养亲属抚恤金达到154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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