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镇城被开除党籍和公( 二 )

  张镇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 , 背离入党初心 , 理想信念丧失 , 腐化堕落 , 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 构成职务违法 , 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 , 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 , 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 , 决定给予张镇城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 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 此前 , 张镇城已辞去漳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 (央视采访人员 王莉 范月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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