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些行为,武汉两名干部受“党内警告”处分!( 四 )

一名副调研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朱冬芳 , 1983年12月参加工作 , 1992年4月6日 , 因违纪被原汉阳县监察局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 199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 2004年12月至2005年10月任区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主任 , 2005年10月至2011年4月任区科协秘书长、科技咨询服务中心主任 , 2011年4月至2018年11月任区科协副调研员、秘书长 , 2018年11月至今任区科协副调研员 。

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 , 朱冬芳分管区科协机关、财务等工作期间 , 区科协共出现8次超标准安排工作误餐、报销手续不规范等问题 , 共超标报销595元 。 其中对3次用餐金额超标等问题 , 采取虚列用餐人数等方式予以规避 。

朱冬芳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 , 履行“一岗双责”不力 , 监管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 , 对区科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违规公务接待、超标准安排工作误餐、报销手续造假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 朱冬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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