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首例涉黑案件二审维持原判

  中新网西宁8月14日电(鲁丹阳)14日 ,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青海省首例涉黑案件进行二审公开宣判 , 依法裁定驳回上诉人谢某有、孔某亮等27人的上诉请求 , 维持一审判决 。

  此前 , 以谢某有、孔某亮为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于今年3月20日作出一审判决后 , 谢某有、孔某亮等27人不服 , 提出上诉 。

  经二审审理查明:2008年前后 , 被告人谢某有、孔某亮先后纠集被告人马某荣、刘某元、白某保、魏某顺、马某3和张某君等人 , 在门源县开设赌场、寻衅滋事 , 形成“恶势力”团伙 。

  至2011年 , 形成以被告人谢某有、孔某亮为组织领导的犯罪组织 , 该组织为获取非法利益 , 通过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 , 有组织的实施开设赌场、非法采矿、串通投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贷款、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 , 该组织成员在实施具体犯罪行为中 , 不计后果、手段凶残 , 为非作恶 , 造成二人轻伤、五人轻微伤及财物损失的严重后果 。 该案涉及14项罪名 , 66起犯罪事实和5起违法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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