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钱包”七十年鼓起来近六十倍 收入来源更加多元( 三 )

  统计局数据显示 , 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0.6% , 比1964年下降30.3个百分点;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的占比为11.3% , 比1964年提高8.4个百分点;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的占比为10.3% , 比1985年提高9.8个百分点;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的占比为17.8% , 比1964年提高13.3个百分点 。

  农村居民收入来源由集体工分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为主转为家庭经营、工资和转移收入并驾齐驱 。 改革开放前 , 农村居民从集体得到的工分收入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 1956年农村居民人均从集体得到的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2.4%;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净收入占比为23.3% 。 改革开放後 ,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得农户成为独立的经营单位 , 家庭经营收入比重上升 。 随着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 , 工资性收入成为拉动农村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的重要来源 。 进入21世纪後 , 随着各种惠农补贴的发放、农村社会保障体制的完善和脱贫攻坚政策的深入推进 , 转移性收入也得到快速增长 。 2018年 , 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1.0% , 经营净收入占比为36.7% , 财产净收入占比为2.3% , 转移净收入占比为20.0% 。 (邱海峰)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