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无假货”品牌建设正在集群式推进( 三 )

  海南省打击侵犯智慧财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办公室调研员陈永忠说 , 相对於违法所得 , 当前制假售假违法的经济成本和信誉成本太低 。 尤其是俗称“游商”的流动摊贩 , 按照现有的部门规章 , 顶格处罚也才3万元 , 如果态度好主动认罪认罚 , 法律上还可以从轻处罚 。

  “我们正力争通过地方立法 , 提高处罚标准 , 从快从重从严打击 。 ”陈永忠说 。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局工作人员符毅表示 , 海南将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继续加强推进“海南无假货”品牌建设工作:

  一是实施产(商)品名录定期发布制度 , 名录内的产品 , 一旦抽查抽检不合格或发现有假冒侵权行为 , 无条件剔除出名录 , 所售商品在海南一律下架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