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和干妈闹矛盾 为泄愤竟偷走干爹骨灰( 二 )

而王女士在离开杨某家后便报了警,4月19日,杨某接到警方的传唤,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近日,淮安市淮安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杨某为泄愤报复,秘密窃取他人骨灰盒,其行为构成盗窃骨灰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提醒:骨灰同尸体一样是人们祭奠亡灵、寄托哀思的重要对象,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盗窃骨灰同盗窃尸体、尸骨一样,一向被人们视为对死者的亵渎,对我国善良民族习惯和传统的侵犯。不仅严重伤害社会风化,且容易引起群众之间的矛盾,酿成大的冲突,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应依法予以惩处。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