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禁止中小学课後服务上新课、补课和考试训练( 二 )

  在校内课後服务组织方式方面 , 长沙市规定 , 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 , 向其发放合理报酬 。 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 , 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後服务 , 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 , 学校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 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 。 还可以积极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力量 , 到校开展课後服务工作 。 学校提供场地、设施等条件 , 公益组织提供经费、师资等支援 。

  长沙市还规定 , 严禁将放学後的课後服务时间作为正常教学时间集体上课 。 对成建制上课的、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教学或补课的 , 发现一起 , 查处一起 , 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严禁学校和学校引进的第三方机构重复收费 , 坚决禁止、严肃查处学校、家委会、社会团体等公益组织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後服务之名乱收费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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