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国旗扔入海的香港暴徒被捕:4男1女 身份曝光( 四 )

中联办负责人也发表声明 , 严厉谴责香港极端激进分子侮辱国旗、挑战国家主权的违法行径 。 负责人强调 , 国家主权和尊严不容挑战 , “一国两制”原则底线不容触碰 , 包括广大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的爱国情感不容肆意伤害 , 对这种无法无天的恶行必须依法严惩 。

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陈曼琪指出 ,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国旗及国徽条例》第七条“保护国旗、国徽” , 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 , 即属犯罪 , 一经定罪 , 可处第五级罚款及监禁3年 。

据海外网此前报道 , 香港警务处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江永祥15日表示 , 14日共拘捕17名人士 , 包括15名男性及2名女性 , 年龄在15至61岁 , 他们涉嫌非法集结、燃放炮竹、侮辱国旗、纵火等 。 自6月9日香港示威活动开始至14日 , 警方共拘捕香港激进示威者74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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