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一官员投案,同一班子成员受贿10亿领死刑( 三 )

十八大后 , 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 , 吕梁曾成为“塌方式腐败”重灾区 , 除李良森外 , 吕梁原市长丁雪峰 , 吕梁市委原常委、离石区原区委书记闫刚平 , 吕梁市原副市长张中生 , 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郑明珠 , 吕梁市政协原副主席刘广龙等纷纷落马 。

就在去年3月 , 吕梁市原副市长张中生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公开宣判 。

经审理查明 , 1997年至2013年 , 被告人张中生利用担任山西省中阳县县长、中共中阳县委书记、山西省吕梁地区行署副专员、中共吕梁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务便利 , 为他人在煤炭资源整合、项目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 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折合人民币共计10.4亿余元 。

张中生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 , 其对折合人民币共计1.3亿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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