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全覆盖 系统多部门联网( 二 )

新建房屋楼盘表 , 通过预(实)测绘等获取房屋物理状态信息 , 经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备案的 , 标注为可销售房屋;存量房屋楼盘表 , 以实测绘建立的楼盘表为基础 , 通过各项交易业务获取并实时更新房屋相关信息 。

未建立楼盘表的 , 可通过一次性集中补录、随同房屋网签备案等业务补录方式补建楼盘表 。

通知强调 , 办理房屋网签备案的房屋 , 应具备相应的交易条件 。 以下情形不得进行房屋网签备案:新建商品房未取得预售许可或者现售备案的;存在查封等限制交易情形的;政策性住房未满足上市交易条件的;按政策限制转让的;租赁房屋存在禁止出租情形的;属于禁止抵押范围的 。

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应通过与自然资源、公安、财政、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统计等部门联网 , 通过人脸识别、信息共享等手段 , 自动核验交易当事人和房屋是否具备房屋网签备案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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