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职人员104月未交党费被除名 相关人员被处理

湖南一教师借调外单位工作长达12年 , 期间8年多没有交党费 , 即使在正式调入借调单位后仍不交 。 日前 , 湖南株洲市茶陵县纪委监委就该案进行公开通报 , 该教师被党内除名 , 相关责任人也已被处理 。

据湖南株洲市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号“清风株洲”刊文披露 , 株洲茶陵县纪委监委根据巡察发现的线索 , 查处了该县交通运输局尹美林未交纳党费一案 。

2005年7月 , 株洲茶陵县火田中学教师尹美林借调到县交通运输局 。 经认定 , 尹美林至少从2010年起既未在原单位交纳党费 , 也未在借调单位交纳党费 。 2017年6月 , 尹美林正式调入县交通运输局后 , 仍未交纳党费 。 今年5月 , 尹美林被党内除名处理 。

茶陵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文广平表示 , 从2010年1月至2018年8月 , 一共104个月 , 尹美林都没有缴纳党费 。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九条有关规定 ,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 , 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 , 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 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 , 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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