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年内将创设300家职工学堂( 二 )

  会议下发了《“上海职工学堂”创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 明确职工学堂必须做到“五有” , 即:有固定场所 , 原则上累计教学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 , 可以是独立的房间、车间或教室 , 也可以是利用能满足授课要求的共享区域;有培训设施 , 满足培训教学需要 , 为学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培训环境 , 有条件的职工学堂还可以配置视频音频播放、远程网络教育等多媒体教学设备;有精品课程 , 课程设置应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职工技能提升的角度出发 , 主要以技能提升类、科学技术类为主 , 原则上每季度应开展相应的技能培训活动 , 每年培训职工不少于1000人次;有师资队伍 , 充分挖掘企业内部有专业特长的技术骨干 , 组建一支内部讲师队伍 , 也可以邀请外部专家、教授、讲师 , 尤其是邀请有一技之长的工匠、劳模等担任授课老师;有专人负责 , 确保设施运转、课程发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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