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布技术导则:生活垃圾,请这样投放( 五 )

在城市 ,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 ,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交付点配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

公共场所、公共清扫区 , 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不可回收物)两类收集容器 。 机场、客运站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配备餐饮区或客流集中休息区的 , 增设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实行单独收运 。

农贸市场和生鲜市场(超市)等应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固定回收点 , 以及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 , 并结合实际提高易腐垃圾收集容器配置比例 。

在农村 ,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交付点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 每个居民点可按每100户居民设置1个分类垃圾收集点 , 配备1组分类收集容器 , 其中240升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收集桶各1个 。 不足100户的 , 分类收集容器按1组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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