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最高法等五部门联合发文:坚决打击荒唐“校闹”( 三 )

  不闹也赔的同时 , 也强调责任明确之前 , 闹也不赔 。 《意见》明确禁止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平安行为 。 责任明确前 , 学校不得赔钱息事 。 为避免政府领导出于息事宁人的考虑 , 片面加重学校责任 , 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纠纷处理 。 对于因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引发的诉讼 , 人民法院要依法裁判、主动释法 , 杜绝片面加重学校赔偿责任的情形 。 此外 , 校闹如果大行其道 , 将给学校安全和老师身心造成严重伤害 , 对荒唐校闹 , 《意见》指出要做到坚决打击 。 坚持联合治理 , 治理校闹涉及多个部门 , 需要凝聚社会共识和部门合力 。 一旦发生校闹行为 , 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出警 , 依法制止;对于实施校闹行为 , 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 , 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 , 要按照刑法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

  不得限制学生参加体育或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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