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弹也是烟 两男子无证售卖电子烟弹被批捕( 二 )

iQOS烟弹是一种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 , 其填充物仍由烟叶制成 , 烟身比普通香烟要短一些 , 使用时将烟弹放进iQOS加热器中 , 通过烘烤加热烟草的方式产生烟雾 。 与传统香烟相比 , 它只是在形式上发生了变化 , 仍属于烟草范畴 , 应当作为烟草专卖中的卷烟进行监管 。

而王某、刘某二人通过网络购买电子烟弹后 , 再经线上转账快递邮寄或现场销售等方式 , 以每条烟弹380元至400元人民币不等的价格售出 。 这一转手 , 平均每条烟弹就能盈利50元人民币左右 , 利润相当可观 。 经审查 , 王某、刘某涉案数额至少19万元 , 其行为属于无证非法经营烟草制品 , 已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 二人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

检察官提醒: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