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一年多来366名“黑恶”犯罪分子被判刑

  中新网漳州8月22日电 (龚雯)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2日举行新闻通气会 , 发布该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

  据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志福介绍 , 2018年至2019年8月 ,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一审涉黑案件14件 , 恶势力集团案件28件 , 恶势力团伙案件36件 , “保护伞”案件1件 。 366名“黑恶”犯罪分子被判刑 , 其中6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二十二年六个月 , 判处罚没财产1463.1万元 。

  7月26日 ,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实施《关于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处置与执行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 8月22日创新出台《涉黑涉恶案件产权财产处置的执行指引》(以下简称:执行指引) , 全力推进漳州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 。

  陈志福披露 , 实施意见从多个方面细化了“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处置程序与要求 , 执行指引则针对案件实际情况和涉案财产处置难点进行了执行规范、指导 , 具体涉及多类金融产品处置情形及七个方面的产权处置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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