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规范国企人事管理 探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 二 )

《通知》要求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督查考核,实行逐级追责制度。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将适时对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企业未经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备案而擅自增加职工人数的,或招聘程序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并责令当事企业退回违规增加人员,按规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和由此引发的法律等相关问题由所在企业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扣减市属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的绩效年薪。实行统筹管理,清理不规范用工,简化特定人员招聘手续,实行回避制度,优化内部用工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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