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二 )

根据工作安排,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首次审议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为提高审议工作质量,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会同市财政局,深入全市及各区(园区)的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20余场调研,了解实际情况、发现存在问题、听取意见建议,并形成调研报告,供常委会审议时参阅。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朱占立 摄

南京国有资产“家底清晰,但增值不够”

国有资产包括企业国有资产(含金融、文化企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8月20日上午,市财政局局长黄玉银分别以书面、口头两种形式报告了南京市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2018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2018年末,全市企业国有资产总额21,048亿元,负债总额14,132亿元,净资产总额6,916亿元,资产负债率67.1%; 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317亿元,利润总额131亿元,上缴税费74亿元。”

“2018年末,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3,073.07亿元,负债总额1,553.47亿元,净资产总额1,519.60亿元。”

8月21日上午,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分组对两个报告进行了审议。两个报告在报告范围、报告内容上基本符合意见要求,体现了“全口径、全覆盖”的要求,比较全面地报告了各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归纳了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下一步思路。

审议中,委员们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针见血,直指要害。

孙强委员指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挥效益”不够,整改措施整体不错,如能够更细化些,效果会更好。他建议,进一步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作用,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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