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万亿国资“家底”全面纳入人大监督( 二 )

南京国有资产“家底清晰,但增值不够”

国有资产包括企业国有资产(含金融、文化企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8月20日上午,南京市财政局局长黄玉银分别以书面、口头两种形式报告了南京市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2018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2018年末,全市企业国有资产总额21,048亿元,负债总 额14,132亿元,净资产总额6,916亿元,资产负债率67.1%; 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317亿元,利润总额131亿元,上缴税费74亿元。”“2018年末,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3,073.07亿元,负债总额1,553.47亿元,净资产总额1,519.60亿元。”

8月21日上午,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分组对两个报告进行了审议。大家感到,两个报告在报告范围、报告内容上基本符合意见要求,体现了“全口径、全覆盖”的要求,比较全面地报告了各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归纳了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下一步思路。审议中,委员们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针见血,直指要害。孙强委员指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挥效益”不够,整改措施整体不错,如能够更细化些,效果会更好。他建议,进一步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作用,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要加大国有资产绩效评价和考核力度, 通过这一指挥棒确立鲜明导向,提高资本使用效率,推动国有资产做强做大、高质量发展。”王文梅委员建议。“存在国有资产利用效率不高的问题,部分房屋资产闲置,需要在下一步整改中重点落实。”王建华委员说。市财政局负责人现场听取和记录了委员们的审议意见,并就相关问题现场答复。审议意见由政府办理,4个月回复落实情况

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是提升人大监督刚性的“关键一招”。“会后,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把审议意见汇总整理,送市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财经委负责人告诉采访人员。采访人员在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看到,审议报告后,市政府应将审议意见分解细化到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和整改,健全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这位负责人说,市政府将在本次常委会召开后4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情况以及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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