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明显的药品被调出 128种高价药拟进入谈判名单( 二 )

本次目录调整 , 是党和政府不断提高群众医疗保障待遇的重要举措 , 有利于减轻广大参保人员药品费用负担 , 有利于提升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益 , 也有利于促进我国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 经过专家评审 , 确定了128个拟谈判药品 , 均为临床价值较高但价格相对较贵的独家产品 。 下一步 , 确认企业的谈判意向后 , 将按相关程序组织开展谈判 , 将谈判成功的药品将纳入目录 。

此次《药品目录》调整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急救抢救用药等 。 专家一致认为 , 通过调整 ,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实现了药品“有进有出” , 基金支出“腾笼换鸟” 。 目录内药品结构进一步优化 , 管理更加严格规范 , 用药保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

国家医保局要求各地严格执行《药品目录》 , 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 , 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 。 对于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 , 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 。 消化过程中 , 各省(区、市)应优先将纳入国家重点监控范围的药品调整出支付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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