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痼疾难除的枪支暴力严重践踏人权( 四 )

但是 , 随着枪支威力的不断增强 , 随着城市化造成的人口密度增加 , 私人普遍拥枪的负面影响日益显现 。 世界各国普遍承认 , 私人持枪不利公共安全 。 私人普遍拥枪同枪支暴力有直接关系 , 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暴力犯罪现象增加 。 绝大多数国家都对私人持枪采取严格控制的政策 。 美国宪法规定的持枪权已明显不符合现代社会需要 。 事实上 , 多年以前美国社会就认识到了持枪权的负面影响和枪支泛滥的危险性 , 并探讨通过修改宪法实现禁枪的可能性 。 然而 , 修宪在美国门槛很高 , 且过程复杂、漫长 。 在美国持枪文化深厚、持枪人口众多和枪支利益集团势力强大的情况下 , 试图通过修宪禁枪 , 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

实现宪法禁枪的另一条可能途径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宪法重新进行解释 。 事实上 , 历史上许多宪法条款都经由联邦最高法院的重新解释解决了滞后性问题 。 然而 , 美国社会对宪法第二修正案一直存在不同解读 。 一种观点认为宪法第二修正案保护的是公民个人权利 , 另一种观点认为宪法第二修正案保护的是集体权利 , 因为该条款中的“民兵”组织是一个集体 。 在历次枪支问题争论中 , 自由派都把集体权利论作为控枪的理论根据 , 希望联邦最高法院通过这种解释控制枪支泛滥现象 。 但是 , 2008年6月联邦最高法院对赫勒案的裁决却让自由派的希望灰飞烟灭 。 在这个裁决中 , 联邦最高法院认定 , 持有和携带枪支是一项“天赋”人权 , 公民个人有权拥有和使用枪支 , 地方政府制订控枪法律是违宪行为 。 2010年6月 ,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进一步裁定 , 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中有关公民享有持枪自由的条款同样适用于各州和地方法律 , 从而将个人持有枪支的权利扩大到整个美国 。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这两个裁决彻底消除了通过释宪禁枪的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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