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拟规定地铁禁外放电子设备声音( 六 )

今年7月30日 , 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的通知 。 该通知中也规定了禁止在车站、车厢内做出滞留、乞讨、卖艺、大声喧哗、弹奏乐器、外放音乐等不文明行为 。

专家说法

出台规定与提升市民素质相配合

交通专家徐康明告诉北青报采访人员 , 目前来看 , 处理地铁内大声公放音乐等不文明行为 , 主要有三种解决方式 。 “首先是通过宣传等渠道 , 加强市民的自觉性 , 呼吁大家认识到这种行为对他人造成的影响 , 自觉地抵制这种不文明行为 , 也是‘治本’之道 。 ”

其次 , 就是类似此次昆明拟采取的方法 , 将禁止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列入相关的规定 , 采用行政手段加以控制 。 最后 , 欧洲有些地方会设立安静车厢和普通车厢 , 安静车厢内不得发出手机公放音乐之类的声音 , 通过乘客自主选择 , 解决争端 。 徐康明表示 , 在他看来 , 出台规定的同时 , 通过呼吁、规范 , 提高乘客的素质是解决这一问题最好的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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