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亏了” 老太告状被驳 法院:她被骗了 不属民事案件

  投资“亏了” 老太告状被驳

  法院:她被骗了 不属民事案件

  本报讯(采访人员高健 通讯员徐星星)最近一则“基金买亏了 , 告银行胜诉”的新闻刷爆朋友圈 , 但一名老太投资200万元“打水漂” , 告到法院却被驳回 , 这是怎么回事?今天 , 海淀法院说明了这起案件——老太委托的投资公司涉嫌犯罪 , 已被公安机关立案 。

  2017年12月15日 , 王老太与某投资公司签订投资协议 , 约定王老太投入资金200万元 , 投资期限一年 , 按月分配收益 , 预期收益率为年化16% , 并保证无论盈亏王老太均可获得固定本息收益回报 。 同日 , 王老太向投资公司指定账户转账200万元 , 投资公司按月支付收益至2018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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