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代理借贷纠纷案 安徽一律师被控诈骗罪及"涉黑"( 七 )

因为工程的事 , 广齐公司也出现了资金困难 。 2012年4月6日 , 李光建、广齐公司及其负责人李劲明三方一起向邵柏春借钱 。 借款金额300万元 , 借款期限一个月 , 利率与上次相同 , 但逾期违约金为每天3‰ 。 这一次 , 借条上的出借人是徐维琴的亲家王仁芳 , 钱也是用王仁芳的银行卡转给李光建的 。

李光建事后提供的还款明细显示 , 2011年3月第一次借款后的半个月 , 他便开始陆续还钱 , 但没有按照每月80万元的利息还款 。 钱多时 , 他一个月还过346万元 , 钱少时只还30万元 。 截至2012年5月第三笔贷款到期时 , 他共向徐维琴、邵柏春及其亲属的账户转款12次 , 总计1160.6万元 。

第三笔借款后的半个月 , 广齐公司也开始还钱 。 转账记录显示 , 2012年4月20日 , 广齐公司的账户向徐维琴的妹妹转账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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