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小征地范围、实现户有所居……新版《土地管理法》亮点多(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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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中 , 删去了现行土地管理法关于从事非农业建设使用土地的 , 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征为国有的原集体土地的规定 。 同时明确: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 因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政府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成片开发建设及法律规定可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其他情形等六种情形需要用地的 , 可征收集体土地 。
这6种情形的规定 , 实际上就是缩小了土地征收范围 , 防止随意、盲目侵占农民的土地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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