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昆明最高楼跳伞续:死者同伴被行拘10日

  中新网昆明8月29日电 (采访人员 刘冉阳)29日 , 昆明市盘龙公安分局针对两名男子28日在恒隆广场写字楼66层跳伞其中一人死亡事件通报称 , 对死亡男子同伴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治安处罚 。


两男子昆明最高楼跳伞续:死者同伴被行拘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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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截图 。 盘龙公安分局

  通报称 , 2019年8月28日6时许 , 盘龙公安分局拓东路派出所接110指令到尚义街处警 , 民警赶到现场时 , 120急救人员正对躺在地上的一男子进行急救 , 民警随即开展调查走访工作 , 配合120急救人员将其送往医院 。

  经公安机关查证 , 张某某(男 , 32岁 , 云南昭通人)与郑某某(男 , 41岁 , 陕西西安人)相约到恒隆广场写字楼进行跳伞活动 , 8月28日4时许 , 二人携带跳伞装备驱车到恒隆广场地下停车场 , 私自从消防通道爬到写字楼66层跳伞 , 造成郑某某严重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 张某某未受伤 。

  目前 , 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 对违法人员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治安处罚 。 公安机关提醒 , 极限运动须在规定的区域或场地内进行 , 切不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 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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