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客车被追尾 因严重超载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 )

经网上核查和现场询问,该大客车隶属盐城滨海的江苏海滨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车辆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该车由售票员主要负责该车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可以处拘役并处罚金。目前,该车驾驶员和售票员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立案侦查,或将面临刑事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车辆超员不仅影响车辆性能,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而且会增加司机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使得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其次,超员使轮胎长期超负荷运行,胎内气压和温度均比较高,与地面附着性能下降,非常容易发生爆胎等事故。此外,特别是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意外情况时,客车超员给乘客逃生、抢救伤员带来极大困难。

江苏交警提醒:出行时,选择乘坐合法合规车辆,不乘“黑车”、超员车。乘坐长途客车出行 ,要到客运站选择正规运营车辆,不要站外上车,坚决抵制超员客车;乘坐客车时要系好安全带,发现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可通过电话、短信、各支队交警微博微信等途径举报;包车出行,应通过正规客运企业,选择具有营运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按照规定办理手续,不贪图便宜或方便包用违规运营的“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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